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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通告7批次特殊膳食食品不合格

2017-11-27 来源:食药监总局网站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特殊膳食食品、蔬菜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饮料和速冻食品等6类食品5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是特殊膳食食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蔬菜制品116批次,豆制品23批次,调味品135批次,饮料103批次,速冻食品2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原因有:混合水果牛奶米粉维生素B1检出值为18μg/100kJ,比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低于0.04mg/100kJ)低55.0%;小麦牛奶米粉钠检出值为5.98mg/100kJ,比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低于16mg/100kJ)低62.6%;胚芽米米精粉生物素未检出,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低于0.2μg/100kJ);牛肉番茄营养米粉叶酸检出值为0.93μg/100kJ,比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低于4μg/100kJ)低76.8%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北京、江苏、江西、广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进口商、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北京、黑龙江、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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