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服务指南消费指南  服务热线:400-8269-121

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浙江省协会上海协会江苏省协会江西省协会安徽省协会台湾产业馆地方站浙江站上海站江苏站江西站安徽站

您当前的位置 :诚商通 » 诚信研究

关于构建地方信用信息系统的思考

2015-01-04 来源:中国工商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信用建设成为了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主抓的重要工作之一,工商部门作为市场准入、执法监管、消费维权的职能部门,掌握了大量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特别是实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按照“宽进严管”的要求,即将建立的“黑名单”制度,对企业信用建设影响更加深远。当前,由于受技术手段、工作经费等因素的制约,信用体系建设进展缓慢,亟待强力推进。
 
  一、当前信用信息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用概念界定不清。以往,以政府监管为角度的信用,侧重了政府一方,缺失了市场一块。按照一般思维,多地以行政处罚信息、行业检查情况通报、资质年度检验情况等作为主要信用依据,而民事、商事及刑事上的信用信息,由于各种原因始终未得到有效整合。
 
  二是信用资源运用不足。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信用信息需要申请才能获得,社会需求的信用信息没有实现百分百的集中,因此造成申请公开耗时长、人力成本高的问题,影响了信用的社会运用。
 
  三是信用系统相对滞后。按照目前的实践来看,必须经过行政处罚或者法院判决生效后,才能转化为信用分值,这使违反人类道德、商业道德、行业公约、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失信行为,游离在政府建设的信用系统之外。政府建立的信用资源库与市场和社会本身的信用差距较大,市场的规范行为远比政府制定的标准多。
 
  四是企业信用市场参与不足。行政部门以加强现场检查为主,预防违法企业再次违法行为,对于没有违法记录的企业免于巡查。但是这种全靠政府部门人员有限的时间和流于形式的检查,不足以保证市场健康诚信。如果能够调动市场积极性,就能发展企业之间互相监督,用市场的机制来制约失信企业。
 
  二、对制约信用信息建设的原因分析
 
  一是职责细分不到位。在行政权力细化的背景下,信用建设职能也被分配到若干个不同的职能部门,尽管今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但是作为一个总体性纲要,始终没有对信用建设职责细分到位,导致实践中形式上重视,但实质上不重视。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手段的进步,各个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大型企业集团等都建立了相应的技术平台,但是这样的信用信息建设也大多仅限于一个行业、领域的使用,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和狭隘性。
 
  二是技术手段的制约。在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建设统一的平台是核心、是抓手,但在具体工作中,除了要打破各个部门、利益集团原有技术平台的狭隘限制之外,现有技术手段能否建设信用信息平台也是一个未知数。只有将专业的技术和专业的信用信息思维有机结合,才能保证信用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和可操作性。
 
  三是缺少经费保障。尽管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成本在软件设计开发、资源整合等方面,但是由于职能部门经费来源渠道的固定,在没有专项经费保障的情况下,除非本部门确实需要,在工作实践中很难激发信用建设的经费投入热情。特别是信用数据信息录入、维护以及后续工作跟进等的人、财、物成本都很高,如果没有强制性的规则制约,就难以实现信用体系建设的自觉和主动。
 
  三、推进信用信息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是抢抓发展机遇。信用是一个城市竞争的重要软实力,同时也是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应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为契机,集中力量建设地方信用信息系统,以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为核心内容,明确、细分各部门的信用建设职能,有效整合工商、税务、价格、进出口、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知识产权、流通服务、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合同履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研等领域的信用信息资源。
 
  二是建设信用平台。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国务院的基本要求,无论是“早建”,还是“晚建”,都必须建设。应各地委托国内外的权威专业机构,在本地建成涵盖各行业、各领域的地方信用信息技术平台,通过板块细化、非涉密平台整合、数据倒入、关键字搜索、对外公示查询等方式,用3~5年时间实现信用数据的完整录入。同时,信用信息系统应遵循不溯及既往的原则,除了基础信用数据信息外,处罚类、违法类等信用数据不进行补录。
 
  三是加强基础保障。根据信用建设实际,及时核拨信用建设专项经费,强化经费保障。同时,根据各部门的信用建设任务多少,适当给予经费补贴,用于基础数据补录等工作。参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应及时建立本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区县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完整的基础保障系统。
 
       四是完善信用标准。在信息体系建设过程中,逐步探索建立信用数据标准、信用运用标准、信用修复标准、信用申诉制度、信用代码标准、分类管理标准、信用评级标准、信用监督考核等标准体系,确保信用信息建设工作推进系统化和长效化。 

扩展阅读

相关资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121健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121健康网所有。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填写Email地址,试阅行业信息专报:

公众号头像 health121

121健康商城是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健康产品服务平台的服务窗口之一。健康产品100%正品,厂家直供,专业营养师分享。

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微信号:health121qjd

不良信息举报 中国网信网 网警 可信网站
 
QQ在线咨询
邮箱
咨询热线
400-8269-121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