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将2015年2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情况予以公告。
2015年2月,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监测违法药品广告3278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23条次,目前已全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主要有:
一、四平三帆科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消炎镇痛膏”在白城公共频道,通化新闻综合频道,四平二套等媒体多次刊播违法广告。其广告利用患者形象,并含有“ 不打针、不吃药,根治腰腿疼痛;一贴就不疼,三分钟止疼痛 ”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性语言,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山西水塔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水塔牌罗布麻葛根醋软胶囊”,该广告存在“高血压,能康复,吃上醋,血压不反弹,耳鸣胸闷全好了”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性语言,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