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果及其制品、保健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5类食品45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水果及其制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保健食品10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7批次,乳制品102批次,豆制品11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保健食品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长沙市雨花区湖南高桥大市场湘大保健品经营部和长沙市雨花区湖南高桥大市场洁康保健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州万康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威莱斯牌芦荟胶囊不合格:(1)2批次霉菌检出值分别为7500CFU/g和17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5CFU/g)分别高299倍和67倍。(2)1批次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7MPN/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92MPN/g)高4.1倍。
菏泽方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惠州市鑫福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鑫福来牌钙铁锌硒多维咀嚼片,维生素A检出值为1.31mg/100g。比标准规定(9.88 mg/100g—18.53mg/100g)下限值低86.7%。
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深康分店销售的标称威海紫光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威海南波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奥力牌绿茶肉碱胶囊,肉碱检出值为23.0g/100g。比标准规定(不低于30.0g/100g)低23.3%。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1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小贴士: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维生素A
维生素A为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食品的功效/标志性成分,是具有生理活性的物质,能够调节人体的机能。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主要是功效/标志性成分含量未达到经有关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限值要求,可能存在生产企业对原料质量把控和投料控制不严、生产工艺设计不合理、贮存条件不达标等问题。
肉碱
肉碱为保健食品的功效/标志性成分,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肉碱不合格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质量把关不严、未按照配方标准投料生产、生产工艺设计不合理,导致有效成分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