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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现就新旧商标法衔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商标注册事宜  (一)对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局提出的商标注册、异议、变更、转让、续展、撤销、注销、许可备案等申请,商标局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含5月1日,下同)作出的行政决定适用修改后的商

发布时间:2014-04-18 10:51

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对2014年1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抽查监测,并对抽查监测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进行公告。  公告指出,老陶家黑发散化妆品广告、芙源猪皮面膜化妆品广告、补肺丸药品广告、怀化长怀医院医疗广告、参阳胶囊药品广告、南少林降糖茶药品广告、盐藻(海中金牌盐藻复合片)食品广告、武警甘肃总队医院医疗广告、〇〇眼保仪医疗器械广告、亿佰清药品广告、如意牌气血双补丸药品广告、济南九龙泌尿专科医院医疗广告、红棘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美媛春

发布时间:2014-04-17 16:38

4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出《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该检查针对当前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中存在的不真实、不规范等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展开。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酒类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植物油等食品。 《通知》强调,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须结合产品实际,建立完善标签标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具体要求,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保证食品标

发布时间:2014-04-17 10:33

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一种新的尝试或将揭开面纱。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接近天津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人士处获悉,今年上半年,天津市将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单位,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再进一步改革。未来,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市质检局、天津市工商局或将三局合一,组建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 据介绍,这样的改革尝试已经在上述所涉及的政府部门引发议论。在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看来,这样的改革被视为未来全国改革的一个重要试水。 天津酝酿这项改革不是最早,但或许步子最大。从学术层面看,很有

发布时间:2014-04-17 09:41

4月9日,台州市局组织召开2014年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局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及台州市局局相关处室、市药检所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了2013年以来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分析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从构建监管工作体系、推进安全保障行动、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监督共治和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着手,部署了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重点工作。会议还部署了全市地产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摸底抽查工作,征求了各地对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意见,并对拟开展的保健食品化妆

发布时间:2014-04-15 13:29

赣食药监保〔2014〕5号各设区市、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4年江西省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4日 2014年江西省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全国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

发布时间:2014-04-15 11:50

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月饼、粽子等包装层数应当在三层或者三层以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发布。《办法》规定,不需要包装能够实现流通和使用的商品不得使用包装。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的商品,除初始包装外,实行商品与包装分开销售,消费者对是否购买商品包装有自主选择权。 该《办法》明确,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应通过设计、生产、销售不同类型的独立包装、设置商品包装价格差等方式,增加消费者对商品包装的选择机会。 《办法》明确,不需要包装就能够实现流通和使

发布时间:2014-04-15 11:10

为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拓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渠道,增强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近期,省食安办部署在全省范围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众互动活动。 一是食品安全我执法,你参与活动。结合年度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由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新闻媒体等参与我执法,你参与食品安全大执法活动。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督促整改和跟踪复查,及时将查处结果及整改情况反馈参加检查人员

发布时间:2014-04-14 15:11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召开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佩智强调,发现利用网络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一律将涉案线索和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 刘佩智指出,2013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开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两打两建、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行动中,把违法广告列入重点整治内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监测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110万余条次,发布违法广告公告590期,撤销或收回广告批

发布时间:2014-04-14 14:15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倡导诚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杭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月31日,临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首次发布第一份食品安全黑名单. 列入此次食品安全黑名单的临安市共有1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是严重违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屡教不改的食品违法企业。如临安市章氏炒货食品厂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非法生

发布时间:2014-04-14 13:35

昨天,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即日起,市民举报食品药品相关违法行为,符合相关条件的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市民可以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或向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31个成员单位进行举报。  为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规范全市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工作,市食药安委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并审议通过予以公布。  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等级,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重、特大食品药

发布时间:2014-04-11 09:14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农业部2014年3月20日

发布时间:2014-04-09 16:10

国家工商总局、工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等八部门昨日召开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按照整治方案,八部门将从4月10日-8月31日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特别是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广告。  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会议上要求,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集中清理检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广告及信息;要对辖区内互联网站,特别是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

发布时间:2014-04-09 15:10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下简称过期食品)要设专区保存,同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不得更改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售卖过期食品,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执照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了国家食药监局的《进一步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对贮存或销售的食品定期自查,对过期食品及时采取清理、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等措施,主动退出市场。对退市的过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要设立专门区域保存,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与正常食品混淆或者误将过期食品再行销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过期

发布时间:2014-04-08 10:43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台州市从本月开始试行《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了在食品中使用违禁药物、生产变质、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等十五类会被列入黑名单的行为。监管部门一旦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该类行为,将报请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主流新闻媒体对外公布,并抄告同级财政等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此外,监管部门还将对黑名单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企业

发布时间:2014-04-0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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