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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从多方面明确了2019年市场监管的工作任务,其中重点提出了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新动能加快发展壮大。2018年,我国的市场主体已经超过了1亿户;2019年,如何推动全国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央视财经记者近日独家专访到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他对2019年中国经济进行了相关解读。张茅:上半年全国实现开办企业只需8.5天说起2018年市场营商环境的改善,张茅最看重三组数字:在很多城市,开办企业的时间,由原来的20天压缩到8.5天以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种类由38类减至24类;商标注册的审查周期压缩到6个月以内。在2019年,全国的营商环境将持续优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 张茅:今年上半年就要在全

发布时间:2019-01-17 13:16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2019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将集中开展婴幼儿食品、校园食品、网络配餐等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启动新一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着力解决农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同时,以电商平台整治为重点,专项治理侵权仿冒、价格欺诈、假海淘等问题。

发布时间:2019-01-17 13:07

1月10-11日,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会上传达了国务委员王勇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出席会议并就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实出席会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陈时飞、颜江瑛出席会议。与会代表一致认为

发布时间:2019-01-16 13:17

来源: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图片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1-16 13:11

昨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新食品原料赶黄草公开征求意见。 据植提桥了解,赶黄草在2016年6月申报的新食品原料,当时申报的原料名称为泸州古蔺赶黄草粉。历经两年半,赶黄草原料现公开征求意见,解酒护肝功能原料将再添大将。 护肝素材:赶黄草赶黄草为古蔺县地道药材,分布于海拔1000米左右的乌蒙山麓原始森林。苗族人世代习用,称她为神仙草。现代研究表明赶黄草内含多种有效成份均对肝损伤具保护作用,能恢复肝脏功能,减低饮酒及药物对肝脏的损害,抑制肝纤维化、肝硬化,并对甲肝、乙肝、慢性活动性肝炎具有显著的治疗作用。正式由于赶黄草具有解酒的显著功效,加之人工种植的成功,赶黄草的认知度成倍提升。人们已经不再满足赶黄草作

发布时间:2019-01-15 15:43

法规标题实施时间发布时间重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渝食药监〔2017〕98号)2018-01-042018-01-0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2018-03-2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3号)2018-05-3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重庆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8号)2018-11-0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8〕42号)2018-09-072018-09-07重庆市人民

发布时间:2019-01-15 15:42

总局关于新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告(2017年第122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关于过渡期保健食品新产品注册和延续注册申请人主动提交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特食管〔2017〕36号)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特食管〔2017〕37号)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保健食品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2017年第16号)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6〕151号)【2017-01-01实施】总局关于保

发布时间:2019-01-15 15:40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1-7截止时间:2019-1-311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集2019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开征集2019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7号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办公厅,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现公开征集2019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条件与范围 ( 一 ) 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国民营养计划 ( 2

发布时间:2019-01-15 09:18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国市监反垄断〔2018〕2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  为了加强和优化政府反垄断职能,充实反垄断执法力量,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现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科学高效反垄断执法机制  (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直接管辖或者授权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管辖下列案件: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

发布时间:2019-01-14 15:00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19-01-05至2019-01-11),食品伙伴网标法组汇总整理,仅供参考。阅读原文,可查看标法动态的具体内容。1食品标准动态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开征集2019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7号)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办公厅,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现公开征集2019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条件与范围  (一)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

发布时间:2019-01-14 14:45

楼主有话说薛定谔的狗(kingwuguo):本人日常工作中也会用到检索、查询一些食品属性信息。之前论坛其实也有人汇总过(汇总这些东西真的是不容易啊),但有些是不全,有些是数据太老。而且总归不如自己做一份合适。于是花了几天时间,汇总了这份名单目录原始数据均来源于官网或官方,一部分为本人日常收集,一部分参考前人所汇总(感谢)名单中所列所有物品,均做到有据可循,并后附出处、依据。文件尽量做到美观、简洁,便于查询、阅览。数据截止2019年1月1日,长期更新。遗漏之处,欢迎各位大神指正。

发布时间:2019-01-14 14:43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经营的菜品中添加使用花旗参定性问题的答复意见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经营的菜品中添加使用花旗参如何定性的请示》(陕食药监字[2018]3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餐饮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经评估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拟增补一批物质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拟增补的物质中包括西洋参。请你局综合考虑以上情况,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在菜

发布时间:2019-01-14 14:42

1月8日,多部门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参加百日行动的13个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网信办在会上就百日行动都作了部署。本次百日行动从2019年1月8日开始,为期100天。■虚假宣传行为: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

发布时间:2019-01-10 09:28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下面大家一起来看《食品安全法》(2018修订版)做了哪些修改: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

发布时间:2019-01-10 09:26

国卫办食品函〔2019〕7号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办公厅,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现公开征集2019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条件与范围   (一)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有关要求,紧密围绕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优先安排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食品产业发展亟需的标准,推动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向食品安全标准的转化。   (二)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拟重点立项制定

发布时间:2019-01-10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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