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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理念 兰溪市扎实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2017-09-21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兰溪市食品生产企业汇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兰溪市市场监管局部署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兰溪市市场监管基层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工作


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日常检查


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日常检查


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日常检查

今年以来,兰溪市市场监管局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的支持和重视下,不断深化“放、管、服”理念,大胆创新改革,本着“智慧监管、痕迹监管、闭环监管”的原则,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便企服务新理念,探索“互联网+”智慧监管新模式,扎实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兰溪市共有112家食品生产企业181个类别,其中今年新设立8家,上报停产15家。主要有肉制品生产企业18家,饮料生产企业14家,酒类生产企业12家,具有兰溪地方特色的小萝卜生产企业13家。从企业规模来看,多为中小型企业,规上企业仅5家,占企业总数的4.5%。从企业生产产品风险等级来看,生产高风险产品的2家,占企业总数1.8%;生产中等风险产品的64家,占企业总数57.1%;生产较低风险产品的44家,占企业总数39.3%;生产低风险产品的2家,占企业总数1.8%。

为方便企业,提高监管效率,兰溪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依托信息化手段,深入探索1+X监管新模式。“1”即一个平台——兰溪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X”是指依托该平台开发的多项功能、实施的多项监管服务等。目前,该平台设有电脑版和手机APP两个版本,具有图片视频实时上传、在线查询、培训考试、短信提醒、统计分析等多项功能,覆盖了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10类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检查,并为企业提供网上提交自查报告、整改报告、停复产报告、召回报告等服务。

“放”有原则 强化行业自律

自兰溪市食品行业协会去年成立以来,兰溪市市场监管局大胆放权,积极实施行政职能转移,放手支持协会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发挥“急先锋”作用。

放而有序,流程再造。为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的监管要求,该局将原自查报告规定的“企业自查-提交书式自查报告-监管部门按比例抽查”流程改为“企业自查-网上提交自查报告(整改报告)-协会审查-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公示-网上提交整改报告”,新增协会审查环节,并努力实现闭环管理。新流程体现了三个更严:一是自查的要求更严,要求企业统一使用兰溪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上传自查报告,每个自查项目均需上传相应的文字、照片或视频,并规定凡是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只要及时整改到位,就既往不咎。既消除了企业怕惹事、怕问责的顾虑,又使以往的自查不仔细、报告不真实、内容不详细等现象有了一定的改观。今年以来,企业共提交自查报告106家次,自查发现问题累计213项次,主要集中在投诉处理、出厂检验、从业人员培训、风险信息收集等22个方面。二是审查的要求更严,企业自查报告、整改报告提交后,由协会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自查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或者自查自纠未整改到位的,一律退回企业再次自查或整改。自查报告通过审查的,则由协会提交到监管部门,作为监管部门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目前,协会审查后退回企业要求重新自查57次,顺利通过审查共有88家次。放权不仅进一步发挥了协会管理职能,增强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也有效地弥补了当前监管力量的不足,减轻了监管部门监管压力。三是监管的要求更严,将自查报告真实性检查与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合二为一,企业提交自查报告一次,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一次,使监管资源得到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2017年A级企业达到42家,占总数的37.5%,与2016年的17家相比,增加了22.5%。同时,对少数规模小、环境差、管理乱的企业进一步加大严管力度,与2016年无1家D级企业相比,2017年有4家企业被评为D级企业,有3家企业被要求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作为小作坊重新登记,体现了监管更严的要求。

放而不乱,破除“顽疾”。一直以来,一些食品生产企业的出厂检验形同虚设,产品不经检验就出厂销售,已经成为监管部门的“心头病”。为此,去年11月,该局指导食品行业协会牵头,筹集110多万资金设立了全省首家食品行业公共实验室,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出厂检验、检验人员培训、需求性试验等服务,重点解决企业出厂检验招工难、要求高、负担重等问题。同时,积极试水食品生产企业许可审查改革,允许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时,可以委托公共实验室开展出厂检验,不用另设检测室。目前,实验室已接受委托的食品生产企业12家,帮助企业减少设备、设施、人工投入约40余万元。下一步,该局将要求公共实验室以及自行检验的企业将每批次的出厂检测数据上传至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确保出厂检验全部纳入监管视野,避免未经检验的食品出厂销售。

放眼共治,正面引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需要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功夫。为此,该局积极指导协会多方位地开展正面引导,积聚行业正能量。一是投身公益事业,增强社会责任感。食品行业协会成立以来,积极开展献爱心慰问贫困户等公益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反哺社会。特别是今年抗击“6·25”特大洪水期间,协会一声动员令,得到了众多食品生产企业的响应,短短半天时间就凑集4万余元物资送到奋战在抗洪一线的部队官兵和志愿者的手中。灾后,有的企业还积极捐款,慰问受灾小作坊,帮助小作坊尽快恢复生产。二是邀请社会监督,增强行业荣誉感。组织消费者义工代表和当地新闻媒体开展“走进企业,体验食安”活动,通过社会共治,努力向社会展示食品企业的良好形象。活动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反响,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食品生产企业“我是食品人,我为食品行业争光”“食品安全人人有责”“食安我荣”的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三是组织培训参观,增强企业自觉性。先后邀请专家举办了8期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人员800余人次,帮助企业增强落实主体责任能力和水平。先后3次组织酒类、小萝卜、罐头企业到江苏洋河酒厂、余姚、福建漳州等地参观学习,开阔眼界,汲取他人好的经验做法、先进理念和树立时不我待的发展紧迫感,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理清发展思路,完善管理机制,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和不断做强做大。

“管”有手段 强化部门监管

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是监管部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监管手段是否有效、监管措施是否得力直接关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成效。为此,兰溪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做到“五有、五到位、二追溯”,即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有制度、有培训、有记录、有自查报告、有责任人;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检查计划安排到位、现场检查到位、检查记录到位、整改督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实现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全程可追溯。

监管手段智能化。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支持下,开发了兰溪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努力构建“互联网+” 监管新模式。该局开发的“食品安全监管”手机APP具有法律法规和业务数据现场查询、日常检查情况现场录入、照片录像实时上传、检查文书现场打印等功能,有效地解决了基层执法人员在非办公环境中相关数据传输的问题,缓解了当前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中点多面广、人少事多、数据不通等诸多难题。执法人员只要有一部手机、一台便携式打印机、一个移动执法记录仪,即可全程记录和完成各项检查任务。执法检查从以往的“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迈进,实现智能化检查、精准化监管。

监管过程痕迹化。以总局日常监管表格为蓝本,在软件里对各个检查项目制定了检查指南和处理意见,从而实现日常监管的检查项目标准化、操作智能化、过程痕迹化、程序规范化。通过对现场检查情况的图片、视频等第一手资料的实时上传,既对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又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对监管执法的干扰,从技术上保证执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实现,确保整个监管过程专业、严谨、规范。同时,有图有真相的监管模式也使企业整改更有针对性,减少企业整改“文不对题”以及同一问题重复发生的机率。今年以来,该局已开展企业日常检查118家次,双随机抽查金华市级4家,兰溪市级12家,通过检查发现不合格项387项,基本合格项645项,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监管情况公开化。以信息公开为手段,打击企业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食品不安全因素,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厂内“五公开”。在食品生产企业厂区悬挂《兰溪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公示牌》,要求企业做到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及职责、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结果及企业整改情况“五公开”。同时,悬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示意牌》,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示意图”“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流程图”“食品召回流程图”“不合格(风险)食品处置流程图”“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流程图”以及“兰溪市市场监管局告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公示上墙,让企业广大员工知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二是网上“五公开”。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做到企业信用档案、行政处罚情况、监督抽检情况、日常监管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成绩网上“五公开”。特别是今年以来,该局牢牢把握企业换发证和双随机抽查两个环节,对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网上平台培训考试,对化验员开展出厂检验项目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抽考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停止岗位工作,限期培训复考。今年以来,已对32名食品安全管理员、12名化验员进行了抽考,其中7人进行了补考。

“服”有成效 强化机制建设

按照有利于方便企业办事,提高服务效率的要求,不断强化各项新机制的建立完善。

“网上办”,主体责任报告 “零跑路”。努力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充分依托“兰溪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使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的各项报告事项实现“网上办”。企业只要登录电脑或手机APP软件,动动手指,企业自查报告、整改报告、停复产报告、不合格产品召回报告等资料即可填写完毕,并第一时间上报监管部门。今年以来,仅提交自查、停复产等报告,就减少企业往返逾300次。主体责任落实报告从以前的“路上跑”变为现在的“网上走”,受到了广大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一起办”,部门企业合作“零障碍”。落实主体责任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和企业通力合作,消除障碍,实现双赢。为此,该局紧紧把握两条主线,形成部门指导、企业落实的良好合作机制。一是机制建设为主线,出台了“一个规范,三项制度”,即《兰溪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通用规范》和《兰溪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试行)》、《兰溪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谈告诫制度(试行)》和《兰溪市食品生产企业停产复产报告制度》,从生产条件、管理规范、人员要求、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细化,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指导性较强的操作蓝本,并将上述制度编印成册,免费发放给食品生产企业。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约谈告诫制度推出以来,该局先后召开4次集中约谈和3次个别约谈,约谈食品生产企业共42家次,对食品生产企业触动很大。二是以追溯体系为主线,积极探索破除企业记录不全、记录不齐、记录不实的另一顽疾。为此,该局通过示范创建活动来深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共举办追溯体系建设专题培训3次,企业参训人员250余人次,有5家企业和3名个人分别被评为2016年度追溯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马上办”,服务前移宣贯“零距离”。抓迟不如抓早。该局充分运用许可审查的时机,将主体责任落实宣贯工作与审批前的指导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前介入,零距离服务。今年以来,该局先后多次上门为8家新办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在做好硬件改造、设计布局等指导的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关要求的宣传,指导其将主体责任自查等工作落实到今后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同时,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建立错时服务、延时服务机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正常程序抓紧办。如兰溪五丰冷食有限公司为实现早日投产,需要尽快拿到食品生产许可证。该局工作人员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当天考核、当天发证,帮助企业顺利达成了5月初正式投产的计划。此外,该局还十分注重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向小作坊延伸。特别是在豆制品专项整治过程中,将豆制品整治与五水共治、锅炉改造相结合,将豆制品小作坊改造提升与落实主体责任相结合,全市312家豆制品小作坊,完成改造提升188家,统一搬迁至里宅、水亭集中加工区31家,关停93家,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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