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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营养食品质量监管出新规 进口企业应未雨绸缪

2016-08-16 来源:中国日报网天津频道
  运动营养食品是为满足运动人群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的食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身的普及,近年来,进口运动营养食品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国内市场。目前,国内市场常见的运动营养食品包括运动饮料、蛋白粉固体饮料和能量棒等。仅以蛋白粉固体饮料为例,2015年,天津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进口蛋白粉固体饮料约2000吨,货值约1500万美元。
 
  由于欧美等国家的运动营养产业相对发达,而且产品种类较为齐全,颇受国内进口企业的青睐。但是,天津检验检疫提醒相关进口企业:我国关于运动营养食品的标准有了新修订,相关企业应当提前做好准备,以确保新规正式实施后有关贸易顺利进行。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已于 2015年11月13日发布,将于2016年11月13日正式实施。与旧规相比,新规主要有以下变化:
 
  新规在食品安全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增加了“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和“感官要求”的相关规定。企业再进口相关产品是,应认真核对国外检验检疫部门提供的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和品质证书,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新规对产品标签的要求增加了“标签应标识不适宜人群”和添加肌酸的产品应在标签中标示“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婴幼儿不适合食用”等要求。进口企业在加贴中文标签时务必注意这两点。
 
  新规修改了产品分类并更改了相关技术指标。产品分类分别按特征营养素和运动项目分类,删除了“复合营养物质类”和“其他类”。技术指标相比旧规更加与时俱进,如补充能量类产品的碳水化合物提供的能量占产品总能量的比例由“≥65%”放宽至“≥60%”;补充蛋白质类固态产品的蛋白质含量由“≥25g/100g”放宽至“≥15g/100g”,并限制了脂肪含量。进口企业可以依据新规理性选择国外产品。
 
  依据我国相关法规,企业在商品进口报检时应提供商品的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发票、箱单等相关单据,商品的中文标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经现场查验合格并抽样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签证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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