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林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
《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
林规发〔2016〕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见附件,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规划》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厅(局)要根据《规划》,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森林防火规划,分解落实建设任务,做到重点突出、布局合理、任务明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二、各地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落实《规划》建设资金,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完成。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16年12月19日
( 2016―2025 年)
国家林业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
前 言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险性高,是全球发生最频
繁、处置最困难、危害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是生态文明建设
成果和森林资源安全的最大威胁,甚至引发生态灾难和社会危机。
我国总体上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是一个受气候影
响显著、森林火灾多发的国家。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生态文
明建设做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 我国发展进入了加快推进生态文
明建设的新阶段。建设生态文明,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
自然、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必
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生态保护任务日益繁重。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
发展的根基。“枝繁叶茂一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 森林防火是生
态文明建设的安全保障,是森林资源保护的首要任务,是国家应急
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事关“山水
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安全,事关国土生态安全,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
泰山。未来十年,既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林
业发展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 2009 年,国务院
批准实施了《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 2009―2015 年)》
(以下简称一期规划),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明显加快,
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森林火灾损失明显下
降。近年来,随着气候变暖和极端天气增多,全球进入了森林火
灾的高发期,我国仍将长期处于森林火灾的易发期和高危期,森
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积极应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切实解决
森林防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急需编制新一期森林防火规划。编
制森林防火规划, 是建设生态文明、适应气候变化的需要,是保
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的需要,是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推进
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联合上报
国务院的一期规划中期评估意见,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了《全国
森林防火规划( 2016―2025 年)》(以下简称二期规划),提出了
今后一个时期森林防火发展的总体思路、 发展目标、建设重点和
长效机制建设,用以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本规划涵盖全国
2675 个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县级行政单位,重点实施预警监测系
统、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 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森林航空消防能
力、林火阻隔系统、 防火应急道路等六大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森
林防火长效机制,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现森林防火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