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目标15.5:采取紧急重大行动来减少自然栖息地的退化,遏制物种多样性的丧失,到2020年,保护受威胁物种,防止其灭绝。
中国落实举措:到2020年,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资金投入,开展全国大规模的物种资源本底调查工作。建立全国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体系。
牵头单位:保护司
参与单位:造林司、计财司、科技司、场圃总站、濒管办、湿地办
实施方案:
(一)保护濒危物种,防止其灭绝。一是加快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配套规章,加快完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进一步推动保护奠定法律基础。二是结合《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保护、修复和扩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建设生态廊道,改善栖息地碎片化、孤岛化、种群交流通道阻断的状况。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科学进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再引入。优化全国野生动物救护网络,完善布局并建设一批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和野化放归。强化野生动植物基因保护保存体系,建设国家野生动植物基因设施库。三是认真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公约义务。四是继续加强公众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观念、意识和道德水平。
(二)建立重点野生植物野外资源的调查机制和检测体系。实现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的有机结合,逐步开展和实现濒危物种的野外回归。
(三)以《全国林业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06—2030年)》为指导,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科学建设自然保护区。
(四)建设和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逐步建成覆盖我国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和聚集取食、活动区域的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处置、消灭疫病对野生动物种群安全的威胁;加强野生动物疫病预警防范能力建设,构建野生动物疫情预警模型,预判野生动物疫情发生和流行趋势,采取阻断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开展野生动物专用疫苗及辅助诱导饵料的研发,通过野生动物疫病的主动预防工作,提升野生动物种群健康水平,防范野生动物疫病对物种种群的危害。
(五)启动森林风景资源本底调查,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强化森林公园管理,切实加大森林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
二十八、目标15.6:根据国际共识,公正和公平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产生的利益,促进适当获取这类资源。
中国落实举措:逐步建立健全遗传资源保护与惠益分享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遗传资源的正当获取和公正、公平分享利用。提高生物遗传资源保护资金投入,参与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用的国际合作。
牵头单位:科技中心
参与单位:政法司、保护司、计财司、国际司、场圃总站
实施方案:
继续加强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国家出台《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完善林业遗传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在修改的《种子法》中强调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尽快出台相应的条例办法,加快完成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建设。开展林业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和惠益分享试点,建立一批林业遗传资源保护与惠益分享示范区和林业遗传资源保护基地。开展林业遗传资源相关调查,建立健全林业生物遗传资源数据库。开展中国特有、珍稀、濒危、新发现和重要林业生物遗传变异和多样性分析,评价遗传多样性状况,为保护与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分层次举办培训班,对林业遗传资源管理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履行相关国际公约,促进林业遗传资源国际交流和合作。
二十九、目标15.7:采取紧急行动,终止偷猎和贩卖受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处理非法野生动植物产品的供求问题。
中国落实举措:认真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加快完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优化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网络,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严厉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交易。修复和扩大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国际合作。
牵头单位:保护司
参与单位:国际司、濒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