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7年1月10日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以新理念引领教育现代化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持续向好,教育现代化取得新进展,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