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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全文)

2017-02-27 来源:教育部网站

附件

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1

确定一批有条件、有意愿的制造业相关试点高校率先探索应用型(含应用技术大学、学院)发展模式,大规模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2

及时发布人才需求预测,引导高校招生计划向本科电子信息类、机械类、材料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工程类、航空航天类和高职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中对应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的相关专业倾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3

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扩大高校专业设置的自主权,增强专业设置的科学性、灵活性和特色化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4

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研究出台促进校企合作的有关办法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法制办、财政部

5

依托制造业重大工程项目,推进企业与学校深度合作,发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作用,采用多方共建方式在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打造一批工程创新实践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和职工培训中心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6

倡导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工业精神,出台推动工业文化发展的相关指导意见,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提升我国工业软实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

 

7

不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工匠精神进校园、进课堂

全国总工会、教育部

 

8

引导制造业企业深入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为职工创新搭建平台、提供政策扶持,鼓励制造业从业人员立足岗位创新,重点提升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创新设计和改造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精密测量计量能力、标准研制能力

全国总工会

 

9

在制造业企业推进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企业各项业务融合,到2020年,在制造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全面实行首席信息官制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

 

10

在制造业行业开展绿色制造教育培训,引导制造业人才树立绿色观念,增强绿色制造技术技能,养成绿色生产方式和行为规范。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根据绿色制造发展需要积极开设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相关学科专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1

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大质量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

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全国总工会、国资委

12

在中小学开展质量意识普及教育,在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在相关专业教学中增加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和质量管理知识教育内容

教育部、质检总局

 

13

加强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工作,促进在重大工程、项目实践中培养博士生。发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相关重点实验室等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14

重点引进一批世界领先水平的科学家。从海外引进一批在先进制造业主机、航空和燃气动力装备、功能部件、数控系统、核心软件等方面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高层次核心人才及团队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专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15

深化工程教育教学改革,改变“重论文、轻实践”的倾向,完善工科学生实习制度,强化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培养

教育部

 

16

加快推行“双证书”制度,专业课程考试与职业技能鉴定统筹进行。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完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教师学生在企业实习实践期间的保障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17

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引导职工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使用新方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

 

18

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人事制度

中央组织部、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9

落实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优化学校选人、用人管理与服务。建立并推行企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学校专业课教师相互兼职制度。推动各地依法依规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编制。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等学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清理对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晋升等方面的不合理政策限制和歧视。建立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识产权评议机制,防控知识产权风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财政部、知识产权局

20

建设统一规范、更加开放的制造业人才资源市场,探索建立制造业人才库。建立制造业人才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平台。加强各领域人才需求预测,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发布和预警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1

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完善装备制造业领域高技能人才落户政策,创新落户登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子女上学、荣誉申报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22

建立和完善符合制造业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先进制造业相关职业岗位和职业标准体系。完善劳动、知识、技术、技能、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3

扭转评价指标过度强调教师学术论文发表倾向,将实践能力、社会服务能力等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教育部

 

24

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结合实际探索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年薪制等分配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5

制造业与教育融合发展工程:1. 推动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鼓励制造业大型企业牵头组建一批先进制造业职业教育集团。研究制订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

财政部

26

制造业与教育融合发展工程:3.在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中,支持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制造业企业深化校企合作,共同建设教学型基础技能实训设施、岗位专业技能实训基地、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适应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的实习实训水平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7

制造业与教育融合发展工程:5.依托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地方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学校聘请一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打造一批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团队;组织职业学校制造类专业教师参加5年一轮的专业技能培训;组织专业教师定期到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6个月;选派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专业教师到发达国家进修访学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8

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工程:1. 推进工程博士试点工作,培养中国制造领军人才。在实施相关重大建设工程、重点项目时统筹安排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并纳入项目实施评价考核体系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29

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工程:2. 支持高等学校面向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与相关骨干企业、创新中心等加强合作,共同建设一批产学研合作示范学院,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突出综合改革,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培养制造业发展急需的工程技术人才。依托部分示范性学院,联合制造业重点企业或科研院所,建设协同育人实践基地,形成面向制造业重大专项、覆盖重点领域、带动相关专业整体发展的协同育人开放共享平台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30

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工程:3.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中,围绕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支持有关地区、部门举办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培养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大规模的制造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和岗位培训。到2020年,在装备制造领域累计完成10万人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31

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工程:4.依托“千人计划”,分层次、有计划地引进1000名能够突破制造业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或带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海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互联网+制造”领域高端人才

中央组织部、外专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2

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工程:5.依托“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瞄准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高创新设计能力、推进科技成果专业化目标,以项目成果或实际贡献作为重要评价指标,重点从海外知名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一批制造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发展。面向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加快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望形成持久经济增长点的相关领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急需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中央组织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专局

 

33

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工程:6.在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中,引导各地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实施工程师培训计划,到2020年,累计完成5万人次的中小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培训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4

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工程:7.组织实施中国制造2025专项人才出国(境)培训项目,围绕《中国制造2025》五大工程,重点支持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人才的出国(境)培训

外专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35

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1.在推进学徒制试点工作过程中,探索制订学徒身份认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四省(区)遴选确定一批城市,开展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

 

36

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2.研究制(修)订高等职业教育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药品制造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等专业教学标准。面向基础制造、高端装备、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航空工业、船舶工业等领域,遴选建设一批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37

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4. 引导地方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区分专业类型,向制造业相关专业倾斜,落实好国家助学政策。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鼓励地方支持一批职业学校基础制造领域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8

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5.在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中,重点围绕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支持有关地区、部门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到2020年,建设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00个左右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基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和中心城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39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发展工程:1.在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需要,到2020年累计培训不少于1500名掌握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制造业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工业和信息化部

 

40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发展工程:2.在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中,引导各地针对制造业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经营管理能力培训,到2020年,累计完成100万人次制造业成长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

工业和信息化部

 

41

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实施质量素质提升行动,面向公众广泛开展质量和质量管理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设立质量相关研究机构,开展质量科研,开发质量素质提升课程,面向社会开展质量教育。各省(区、市)每年至少举办3期质量素质提升研修项目。各省(区、市)争取每年对500家以上制造业小微企业质量负责人开展质量培训

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国资委

42

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广泛宣传大国工匠、能工巧匠、拔尖创新人才和优秀企业家等的突出成就。加大对制造业优秀人才的表彰和奖励力度,每两年表彰一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一批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

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43

抓好指南实施。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部门、各地区按照指南重点任务分工,抓好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工程的落实工作,共同推进指南实施。强化地方政府在指南实施中的重要责任。加强对指南实施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指南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指南顺利实施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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