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粮食局将进一步发挥全国现代物
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财政、铁路、交通、质检等部
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切实解决粮食物流发展中
出现的重大问题。各级地方政府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
制,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发展改革部门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结合
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规划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力度
对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物流通道和物流线路上的散
粮中转设施和粮食物流园区建设,可结合现有渠道由中央预算内
投资给予适当支持。进一步落实支持粮食物流业发展的用地政
策,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粮食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加
快用地审批进度,保障项目依法依规用地,支持企业整合存量土
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通过争取专项资金支持,鼓励粮食物流技
术创新和示范,推动粮食物流装备企业提升技术实力。鼓励发展
散粮火车和集装单元化运输,支持散粮火车入关运行。加强散粮
火车的组织运营,提高散粮火车使用效率。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
积极探索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资本参与粮食物流设施建
设的新机制,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发挥
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粮食物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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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粮食物流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积极引导商业银行为粮食物流发展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粮
食物流企业运用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
过发行债券和上市等方式进行融资。鼓励社会资金以 PPP 等方式
投资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成立粮食流通产
业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粮食物流装备、信息化等领域中小科技型
企业。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着力完善粮食物流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有关院校增设粮
食物流相关课程。以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探索形成院校与有关
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粮食物流人才的新模
式。完善粮食物流业在职人员培训机制,加强粮食物流业高层次
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建立健全粮食物流业人
才激励和评价机制,加强粮食物流业人才引进,吸引国内外优秀
人才参与粮食物流经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