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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全文)

2017-04-21 来源:卫计委

 (十一)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的意见》。继续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指导培训,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实施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和生物天然气试点项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公厕建设管理。落实修订后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加快公厕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探索建设“互联网+公厕”系统,提高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保障贫困农户住房安全和基本卫生条件,将农村改厕工作作为危房改造项目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召开全国厕所革命工作现场会,制定旅游厕所建设计划,完成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企业与政府合作,深化“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的建管新模式。结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相关项目,推进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全国爱卫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及重点传染病防控。指导各地按照《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扩大完善监测点的设置,有效开展病媒生物的常规监测工作。落实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推进病媒生物控制卫生标准的实施,广泛发动社区居民,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进行传播的风险。以“臭虫、蟑螂、老鼠”防治为重点,做好铁路沿线和站车集中消杀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根据重点传染病流行特点,进一步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处置,防止传染病疫情蔓延扩散。(全国爱卫办、卫生计生委、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导检查。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按照《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要求,组织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和督导检查,推动各地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全国爱卫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三、提高社会卫生综合治理水平 
  (十五)深入开展卫生城镇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评审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完成2015-2017周期新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区)的评审及2017年复审工作。对各省级爱卫办推荐的2014-2016周期国家卫生县城(乡镇)进行命名。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制度,组织对评审专家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评审工作质量。修订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注重发挥卫生城镇创建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全国爱卫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十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实现以产品注册、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为主的食品生产监管常态化机制。构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以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为重点,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框架。坚持问题导向,以学校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依法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教育部、公安部、旅游局参与) 
 (十七)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全国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市场监督抽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低毒生物农药使用补贴、安全风险监控。继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健全案件查处机制,加大跨省案件督办力度和工作薄弱地区督查力度。全面运行生鲜乳收购站监管系统,实行信息化、精准化管理,落实质量安全卫生制度,定期对奶站、奶车进行抽样检测和巡查。继续用好兽药飞行检查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治理,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水产养殖用药行为,持续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再确定200个县(市)开展试点。(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大“限塑”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环保宣传,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塑料袋等违法行为,提高“限塑”工作实效,遏制城乡白色污染。(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依法科学管理水平 
  (十九)推进爱国卫生立法工作。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和多领域专家的智力优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理论研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立法调研,推进爱国卫生条例草案研究起草工作。(全国爱卫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二十)加快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资源,在全国部署使用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及爱国卫生运动网站,实现全国爱国卫生工作信息共享,建立爱国卫生运动网上宣传平台、群众互动平台、社会监督平台和信息管理平台。(全国爱卫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一)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结合全球洗手日、世界厕所日、世界无烟日、世界家庭日等各类健康主题日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加大群众健康理念、健康知识等方面报道,进一步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以图表漫画、多媒体移动终端等方式宣传《“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落实情况。大力宣传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家庭行动、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和“健康强军”实践活动等。(中宣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华社、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统筹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切实发挥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缩小贫困地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促进全民健身与医疗卫生政策融合、机制融合、人才融合,推进科学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将卫生计生人才培养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相结合,研究制定、推广普及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库和健身活动指南,并运用在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将全民健身工作作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计划(2016-2020年)》的贯彻落实,在全国开展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系列活动。不断优化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政策环境,积极引导俱乐部有序发展。大力推动青少年体育活动赛事广泛开展。继续推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五年计划(2016-2020年)》,全年培训传统校体育教师1000人。(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系列活动。召开爱国卫生工作有关会议,全面系统总结爱国卫生运动6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部署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制作播出专题纪录片和公益广告。组织编写史册,突出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内容。以“为了人民的健康——65年的历史与展望”为主题,在全国开展第29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发布全国爱国卫生运动标识。组织召开爱国卫生运动论坛暨学术交流会。贯彻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采用报纸、书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形式,以文字、图片、漫画、音频视频及新媒体制作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掀起引导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健康中国建设的宣传热潮,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国爱卫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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