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品一标”农产品推进行动。创建一批全省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和绿色有机示范基地。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建立健全“三品一标”农产品信息管理数据库,推进农产品质量标识制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建立完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00%纳入可追溯范围。
(三)绿色生态品牌建设行动。实施“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培育计划,挖掘一批老字号、“贡”字号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一批产业优势品牌、培育壮大一批企业自主品牌、整合扶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重点打造“四绿一红”茶叶、鄱阳湖品牌水产品、“泰和乌鸡、崇仁麻鸡、宁都黄鸡”优质地方鸡等品牌。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开展紧密合作,建立基地,注册商标。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申请中国驰名商标、江西著名商标认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重点维护好农产品老字号、“贡”字号和区域性公共品牌价值,提升品牌社会公信力。充分利用国内外展示展销平台,集中推介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
(四)化肥零增长行动。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力争每年推广面积稳定在6500万亩以上,技术覆盖率90%以上。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和支持应用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技术,力争每年绿肥种植面积稳定在600万亩以上。严格控制化学肥料总施用量。
(五)农药零增长行动。构建现代化病虫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体系,健全重大病虫害疫情应急机制。着力打造一批现代化的病虫害专业防治服务组织,建设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区,力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35%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45%以上。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植保机械,严格控制农药用量,实现农药减量控害,最大限度减少病虫危害损失。
(六)养殖污染防治行动。认真落实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创建一批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生猪高床养殖试点示范。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广漏缝地板、凹墙“碗式”饮水等新技术新工艺。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和配套暂存站点建设,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
(七)农田残膜污染治理行动。严禁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下地膜,加快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农膜,推广使用地膜残留捡拾与加工农机。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和再利用加工厂,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加快生态友好型可降解地膜及地膜残留捡拾与加工机械的研发,建立健全可降解地膜评估评价体系。
(八)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行动。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加大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和农作物与土壤的协同监测覆盖面。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严控污染源的排放和农业投入品的乱施滥用,依法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实行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分级分类管控制度,加强土壤修复技术集成配套攻关。
(九)秸秆综合利用行动。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启动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大力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基本形成秸秆发电、秸秆炭化、秸秆还田、秸秆代木等综合利用模式。建设秸秆收贮点、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点,建立健全政府推动、秸秆利用企业和收储组织为轴心、经纪人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体系。
(十)农业资源保护行动。严守4300万亩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与保护利用,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开发工作。加快建设重点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程,加快水生生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每年放流鱼苗2亿尾以上;坚持禁渔期制度,逐步在“五河”干流推行禁渔期制度;提升长江江豚救护和保护能力。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大支持力度。健全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发展投入机制,推动投资方向由生产领域向生产和生态并重转变。统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在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及利用、新型肥料农药推广、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实施绿色补贴政策和生态补偿政策。进一步推动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创新绿色生态农业保险品种。大力发展农业担保体系,加大绿色生态农业发展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支持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的推进。
(二)加强科技支撑。谋划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重点科研项目和重大科技工程,开展绿色生态农业关键技术联合协作攻关。依托全省智慧农业建设,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实现信息技术与“十大行动”生产过程、生产管理、品牌建设等环节相融合,农业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相融合、农机农艺相融合。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对在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中有贡献的技术人才给予奖励。
(三)强化试点示范。2016年,各市、县(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试点示范,尽快制定试点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省农业厅要建立试点台账,对试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各地要在今年试点示范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从2017年开始逐步推广,用5-10年的时间实现全省绿色生态农业大发展。
(四)强化绩效考核。将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目标,加强工作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切实推动“十大行动”的有效落实。对发生重特大突发农业环境事件,任期内农业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十大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训,帮助农民树立绿色生态农业的理念,提高农民素质,让广大农民理解、支持、参与“十大行动”,推动绿色生态农业的深入发展。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