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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全文下载

2015-06-18 来源:121健康网

  6 营养成分的表达方式
  
  6.1 预包装食品中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应以每 100 克( g)和(或)每 100 毫升( mL)和(或) 每份食品可食部中的具体数值来标示。 当用份标示时,应标明每份食品的量。份的大小可根据食品的特点或推荐量规定。
  
  6.2 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的名称和顺序、标示单位、修约间隔、“ 0”界限值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当不标示某一营养成分时,依序上移。
  
  6.3 当标示 GB14880 和卫生部公告中允许强化的除表 1 外的其他营养成分时,其排列顺序应位于表 1所列营养素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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