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服务指南消费指南  服务热线:400-8269-121

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浙江省协会上海协会江苏省协会江西省协会安徽省协会台湾产业馆地方站浙江站上海站江苏站江西站安徽站

您当前的位置 :健康资讯 » 舆情监测

食药监总局:果酱的消费提示

2016-06-22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果酱是以水果、果汁或果浆和糖等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煮制、打浆(或破碎)、配料、浓缩、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酱状产品。
  
  一、胀盖的瓶装果酱不能食用
  
  罐装果酱一般用玻璃瓶作为包装容器,由于果酱是高酸(pH值2.0~3.5)、高糖(>25%)产品,密封良好的情况下不易腐败变质。但若发现罐盖有向外凸出现象,则表明果酱中污染的微生物已大量生长,不要再食用。
  
  二、果酱析水不是变质
  
  果酱在制作过程中,水果本身富含的果胶或外加果胶在高糖含量和高酸度下能形成具有弹性的凝胶。水果中果胶含量的高低、添加的果胶量、果酱加热的时间、温度、贮藏条件都会对果酱的凝胶强度有影响。若在一定条件下放置一段时间后,果胶的凝胶强度降低,则会出现“析水”现象。析水并不意味着果酱发生了腐败,仍是可以安全食用的。
  
  三、果酱的颜色不是越鲜艳越好
  
  对于果酱,颜色不仅取决于水果的品种、成熟度、还取决于加工工艺、着色剂的添加等。水果颜色丰富多彩,是因为其本身含有的天然色素,但天然色素往往不稳定,很多水果经加热或长时间贮藏后颜色会发生褐变,比如草莓、苹果、菠萝等,这是水果本身特性决定的。果酱不是颜色越鲜艳越好,有时过于鲜艳的颜色可能源于着色剂的过量使用。
  
  四、果酱不等于水果,果味酱不等于果酱
  
  新鲜水果携带不便,糖制保藏是果蔬储藏的一种方法,果酱是典型的水果加工制品,经加糖、加热后,水果中的营养成分如维生素C、膳食纤维等有一定量的损失,糖的含量增加,因此果酱不能代替新鲜水果。消费者要注意的是,果味酱不等于果酱。国家标准《果酱》(GB/T22474-2008)中规定,果酱配方中水果、果汁或果浆的用量必须大于或等于25%(按鲜果计),而果味酱中的以上成分含量一般小于25%。
  
  五、家庭自制果酱要充分杀菌
  
  由于家庭自制果酱的整个过程难以实现无菌控制,可能存在微生物污染的风险。做好的果酱要趁热装瓶,尽量装满并充分加热杀菌,立即封盖。储存果酱以玻璃瓶最好,要彻底清洗并烘干。自制果酱应放冰箱冷藏,尽快食用。一次制作不宜量大,最好现制现吃,避免长时间储藏。

扩展阅读

相关资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121健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121健康网所有。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填写Email地址,试阅行业信息专报:

公众号头像 health121

121健康商城是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健康产品服务平台的服务窗口之一。健康产品100%正品,厂家直供,专业营养师分享。

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微信号:health121qjd

不良信息举报 中国网信网 网警 可信网站
 
QQ在线咨询
邮箱
咨询热线
400-8269-121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