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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研究成果座谈会在京举行

2017-12-19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研究成果座谈会现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新需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启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新征程,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让人民吃得放心,这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重大任务。12月18日上午,江南大学、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以“新时代、新需求、新征程”为主题召开 “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研究成果座谈会”,发布了《2016年中国食品安全状况研究报告》《2016年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研究报告》《2016年中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研究报告》《2016年主流网络舆情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大数据研究报告》《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报告》等系列研究成果。国家质检总局原总工程师、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社长、总编辑朱长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郝志峰校长与江南大学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研究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华南食品安全研究发展中心、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省食品安全研究中心、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等有关方面的学者出席研究成果座谈会发布会。座谈会由江南大学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研究团队总负责人吴林海教授主持。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社长、总编辑朱长学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动食品、农产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建设。通过总结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治理的新经验,分析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新形势,揭示未来面临的新问题,探讨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内生机理、传播规律、预警和引导机制,揭示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社会影响力和深层机理,致力于引导公众理性看待中国食品安全网络舆情。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与新时代相适应的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不断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研究,为实现舌尖上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刘兆彬在发言时表示,多年来食品安全状况系列研究报告的发布,为追求真理、人民利益、学术研究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也为政府决策和媒体舆论提供了养料,体现了学术精神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家国情怀。但从学术要求和社会需求来看还需进一步提升,一是要坚守底线,坚持依法治国、国家发展大局、人民需要和客观公正的四项原则。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法对社会共治原则的要求,客观公正,为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需精益求精,通过量化和数据分析,建立自己的数据库。通过各种数据之间的关联度和比较研究,用更科学、准确和真实的数据,来反映我国食品安全的状况,建立一套科学、客观、公正合理的统计学数据。三是把研究成果在系统化、精准化、实用化和国际化的同时能够社会化、科学化和实效化,转化成社会的舆论力量,政府的决策参谋、助手和依据,消费者的理性认知和科学的学科。

《2016年中国食品安全状况研究报告》指出,2016年,我国主要食用农产品、食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基本满足国内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2016年,全国农产品质量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7.5%,比2015年上升0.4个百分点。其中,蔬菜、水果、茶叶和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6.8%、96.2%、99.4%和95.9%,分别比2015年上升0.7、0.6、1.8和0.4个百分点 ;畜禽产品抽检合格率为99.4%,其中瘦肉精抽检合格率为99.9%,均与2015年持平。全国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自2012年首次公布该项统计数据以来已连续5年保持在96%以上。2016年,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6.8%,与2015年持平,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的总水平已由2006年的77.9%上升到2016年的96.8%,提高了18.9%,且自2010年以来,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一直稳定保持在95.0%以上。

《2016年中国食品安全状况研究报告》指出,现阶段,我国食用农产品安全出现的主要风险是长期以来粗放型的农业生产与工业化战略实施过程中引发的多种矛盾产生的长期累积。从源头上影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因素最主要在于两点:一是土壤污染,二是农药等化学投入品过量施用。食品安全的主要风险在于:一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的比例为33.6%,较2015年上升8.8个百分点。二是微生物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比例为30.7%。三是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比例为17.5%。四是重金属等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比例为8.2%。五是农药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比例为5.5%。六是生物毒素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比例为1.1%。

《2016年主流网络舆情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大数据研究报告》是研究团队采用大数据挖掘工具而进行的专项研究,重点研究了2016年国内主流网络舆情所报道的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研究表明,2016年国内主流网络舆情报道的全国共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数量达18614起,平均每天发生约51起,相比于2015年发生的26 231起食品安全事件,呈大幅下降态势但仍处于相对高发期。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最多的五大类食品种类分别为酒类(1900起)、肉与肉制品(1627起)、蔬菜与蔬菜制品(1569起)、水产与水产制品(1481起)、水果与水果制品(1372起);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主要集中于食品生产与加工环节,事件发生量约占总量比例的66.91%,其次依次为消费、流通与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事件发生量分别占总量比例的21.18%、6.42%、5.49%。由于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或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使用过期原料或出售过期产品等人为特征因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占事件总数的比例达66.18%。

《2016年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研究报告》指出,食品安全网络已经成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有效平台。研究团队的调查显示,大部分受访网民认为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新的改善且比较有信心,参与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意愿较高,但网民识别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真实性的能力不强,而且更为关注舆情中的负面信息。由于非常复杂的原因,目前食品安全谣言仍然在网络中大肆传播,尤其是大量的失实报道、片面解释和随意发挥,干扰公众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理性认识。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相对匮乏,在面对网络谣言时难以甄别真伪,往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对食品安全事件作出非理性的判断,引发食品安全恐慌。因此,必须深入探讨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演变规律与监管引导策略,以促进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健康有序发展。

《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央对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健康中国”与“食品安全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已基本完成了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有效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对食品安全的新要求,已成为新时代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食品安全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以新的《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各级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通力合作,通过各种有效途径,依法惩处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但仍面临诸多的问题,主要是地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形式多样,而且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翻烧饼”式的改革,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县(市)进一步减少到40%。在改革过程中,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仍普遍较为薄弱,“人少事多”、“缺枪少炮”的矛盾仍较为突出。社会共治已在法律上确立为食品安全风险的基本原则,政府监管“一条腿走路”的单中心模式正在逐步改变,食品安全风险社会共治格局正在形成,但现阶段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路径与作用发挥相对有限,必须通过深化改革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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