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引导县域经济多极发展
根据各地区域条件和资源禀赋,优化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积极发展县域经济,重点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和产业园区,促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牧区服务业发展,拓展农牧民增收渠道,提高在全省经济格局中的贡献率。围绕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畜产品,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集中连片的生产基地,扶持培育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供给区。依托省内重大产业基地和央企、省企,借力发展、联动发展,发展专业化配套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青南地区县(市)到东部地区合作发展“飞地经济”。挖掘县域文化旅游资源,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业,统筹发展关联产业。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改善生产生存条件,促进整体均衡发展。
第三节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统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优化城镇体系和空间布局,集中打造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区位优势突出、产城融合的新兴城市和美丽城镇,健全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着力提升城镇品质,走出一条以人为本、科学布局、城乡统筹、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具有青海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一、形成城镇体系新布局
实施《青海省城镇体系规划》,着力推进东部城市群快速发展,强化西宁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打造“一芯双城七片区”城市发展新格局,加强海东副中心城市建设,基本形成多层次城镇体系。壮大格尔木、德令哈、玉树区域性城市,充分发挥其在全省城镇化格局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积极培育8个新兴城市,着力将共和、同仁、贵德、海晏、玛沁等具有先行优势的5个县积极培育成新兴城市;稳妥推进门源、民和、互助等3个民族自治县规划、建设、管理向城市体制转变,适时撤县建市。推进海西西部三行委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改革。依照《青海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继续在交通沿线和人口集中地区再打造48个宜居宜业的综合服务型、工业服务型、交通物流型、文化旅游型、商贸服务型和农牧业服务型美丽城镇。
二、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以完善城镇功能为目标,实施一批市政道路、停车场、供水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工程,积极推进地下管廊、“海绵城市”示范工程,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完成城镇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创建公交城市,完善交通设施布局,建设公交专用道、综合换乘枢纽,建立快捷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提高交通出行便捷性、舒适性。实施西宁畅通工程,开工建设西宁城轨一号线,加快构建“外成环、内成网”的路网体系。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等城镇慢行系统,保障慢行路权。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与周边省区交界区域的城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三、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牧业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建立健全“人地钱”三挂钩机制。统筹解决好农牧业转移人口户籍转换问题,取消城镇、农村的户口性质区别,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西宁市落户限制。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机制。建立产权确认登记制度,维护进城农牧民土地承包权、林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加强县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进入城镇打工或居住的农牧民创造必要的生活条件;提高建制镇自我发展能力,因地制宜培育壮大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让进城农民工稳定就业。大力推进转移人口“员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的四融合工程。创新人口管理,实行在居住地注册并随居住地变动迁移的户口登记政策,加快建立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依法记录、查询和评估人口相关信息的制度。继续抓好新型城镇化试点。
四、提升城镇品质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以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为核心,推动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全面深度融合,加快摄像、红外、激光等传感设备的普及应用,健全和完善城镇智能信息技术管理数据库,提高城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注重人文城镇建设。把文化软实力作为推动城镇化的重要支撑,提倡城镇形态多样性,加强河湟文化发掘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推动传统文化元素融入现代城市建设,结合老城区改造,留住城镇的人文特色和历史记忆。加强绿色宜居城镇建设。坚持生态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推进,将环境容量和综合承载力作为确定城市规模的基本依据,以构筑城镇生态廊、带为重点,全力推进城镇公园、城镇绿地、城乡林带、荒山绿化等建设,着力扩大城镇生态空间和环境容量,形成以城镇绿肺、绿心、绿岛为主体的绿地系统,构筑起环城绿圈。在海拔较高的重点城镇建设一批科技生态园,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建设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家园。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8%。
五、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强化城镇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发挥好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控制城镇开发强度,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防止“摊大饼”式扩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城镇建设运营模式。根据发展需求,加强城市新区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产城融合,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建设智能化交通系统,建成智能化交通管理体系。创新市政公用事业投资、管理和运营体制,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城镇管理改革创新,推行市县两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综合执法,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强化社区管理。合理布局公共基础设施,使养老、健身、卫生等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延伸到社区。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
第四节 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快改造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统筹的新格局。
一、加强城乡统筹规划
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加强城镇规划与周边乡村规划在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空间布局等方面的衔接协调,提高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科学编制村镇总体规划,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合理引导农村住宅和牧区居民聚居点建设,充分考虑农牧民生产合理半径、生活习俗及交通条件的改善,在农牧民自愿基础上,推动村庄和定居点布局从零星分散向适度集聚转变。
二、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强化城乡基础设施连接,推动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享。加快城镇优质公共服务向农牧区延伸,实现城乡社保对接和合理流转。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牧区范围,提高公共财政投向“三农”的比重。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使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高土地配置效率和农牧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健全农业科技人员下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发挥政策性和合作性金融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三、建设高原美丽乡村
到2020年,再完成15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推行“耕在田、居在镇,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的新型农村牧区模式。科学规划村镇体系和布局,进一步强化《县域村庄体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实施,统筹安排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建设,强化集镇、集市管理,加强村庄环境治理,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推广力度,在条件具备的社区积极发展旅游服务、农畜产品加工、特色手工、餐饮等产业,实施村庄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兴业富民等行动计划,建成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宜居乡村。
第五节 推动区域互补互动发展
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强与周边省区的经济技术协作,加快形成区域一体化合作机制,实现与甘川新藏等周边省区联动发展。
一、推进兰西经济区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从基础设施、资源配置、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兰西经济区和城市群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的共同规划建设,逐步形成高效、便捷、共享的基础设施网络。加强产业对接合作,有重点地围绕产业转型、特色优势资源开发等方面规划布局一批重大项目。推进民和川口与兰州海石湾协作建设“川海新城”,使其成为联接西宁、兰州两大城市的重要节点。
二、加强与周边地区交流合作
统筹规划与成渝经济区以及甘肃、新疆、西藏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区域交流合作空间。以西成铁路建设为契机,研究建立西宁-成都区域发展合作机制,从决策、协调、执行层面提前谋划合作发展的具体路径,在能源资源、产业转移、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生态保护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以加快交通大通道和生态屏障建设为切入点,加强与甘肃、新疆、西藏在能源资源等领域的产业合作,共同推进资源开发和转化;丰富文化旅游合作,共同开拓旅游市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交流合作,共同构筑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三、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立足资源特点和产业基础,着力承接和引进一批精深加工、高端制造产业,建设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围绕承接产业转移,适时有序的在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建立省级对外开放经济合作区,争取建设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第五章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
深入推进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建设,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以绿色低碳为主攻方向,着力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产业效益不高、新兴产业规模不大等问题,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创新驱动、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产业新体系,不断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
第一节 壮大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
坚持集约化、有机化、品牌化方向,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走出一条农业与牧业循环、规模经营与品牌效益兼得、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特色之路。
一、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高度重视农牧业发展,切实保护和利用好有限耕地。到2020年,实现农牧民口粮自给有余,蔬菜自给率不断提高、生产水平再上新台阶,牛羊肉、奶类、马铃薯、油料人均占有量居西部乃至全国前列。以稳定粮食产量、增加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菜篮子”生产水平、促进农牧民增收为主要目标,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田水利、机耕道路、农田林网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全力推进黄河和湟水流域土地整理和低产田改造。提高农牧业物质装备水平,推广先进适用的农牧业机械,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加强人工饲草基地、节能温室、畜用暖棚、贮草棚、牛羊舍饲育肥等设施建设,支持对老旧棚舍进行整合改造,鼓励规模经营,推进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产品优势产区建设,有效提高农畜产品供给水平。开展净土农业行动计划。提高重大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
二、促进农牧业产业化
统筹各区域农牧林渔优势资源和综合条件,围绕“世界牦牛之都”、“中国藏羊之府”、“中国有机枸杞之乡”、“中国冷水鱼养殖繁育之库”等高原特色生态有机品牌,重点打造畜禽养殖、粮油种植、果蔬、枸杞沙棘“四个百亿元”产业,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快特色优势作物制种业发展,建设国家级春油菜、马铃薯以及良种牧草制繁种基地,加强畜禽良种繁育。大力发展藏羊、牦牛、枸杞、沙棘、中藏药材、藜麦、果蔬花卉、饲草料等特色优势产业,注重品种改良,建成若干农畜产品产业带和示范园区。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打造全国最大的沿黄库区现代冷水鱼养殖基地。积极培育发展林产业,推进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强化市场和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计划,打响高原、有机、优质、富硒、富锗等健康牌,提高特色产品附加值和中高端市场占有率。引导农畜产品加工业向种养业优势区域和城市郊区集中,努力建设一批优质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工程。开发农牧业“生产、生活、生态、示范”多种功能,培育都市农牧业、休闲农牧业、创意农牧业、草地生态畜牧业等新兴业态,构建和延伸“接二连三”产业链和价值链,提升综合效益。积极发展农产品流通业,加强农畜产品物流园建设,推进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
三、构建新型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
到2020年,培育形成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5000家,形成3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45家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稳定农牧区土地、草场、林地承包关系,完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有效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促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推进社会化服务向产前、产中、产后延伸。加强供销合作社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农牧区基层供销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等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其他新型经营主体相互入股,推进生产、加工、物流、营销等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向现代企业、混合所有制转变,探索建立由村集体控股、村民入股的股份制公司。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牧民,择优扶持一批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和农牧业产业化企业,提升集约化种田养畜水平。
第二节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以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核心,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大产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力度,提升产业层次和高新产业比重,引领生产方式向绿色、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形成生态文明引领、资源高效利用、产业相互融合的循环型工业体系。
一、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以资源精深加工和智能制造为方向,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工程,滚动实施“百项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支持有前景的重点企业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降低企业成本,推动困难企业转型升级,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实现传统产业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发展。
盐湖化工。加快推进钾、镁、锂、钠、氯循环产业发展,着力构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千亿元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适度扩大钾碱等系列钾盐产能规模,积极发展精细化产品。继续推进东碱西移,巩固提升国家重要纯碱基地。加快金属镁一体化一期达产达标,积极推进二期项目,发展镁系列产品,加快培育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延伸发展硼、锂资源下游高端产品和无机功能材料。
有色冶金。建成国内重要的有色金属及下游加工产业集群和西部精品特钢生产基地。以降低企业能耗、物耗及排放指标为重点,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技术,继续提高铝就地加工比例和精深加工能力。提升铁、铜、铅、锌、镍、钴、钛、钼、黄金等采选冶炼技术工艺水平,重点推进副产品回收利用,延伸发展下游深加工产业。支持提高先进钢铁材料生产水平,鼓励发展高端装备、军工、核电用特种钢材、高强度建筑钢材和特种铁合金,提升高精度特钢产品档次和比重。积极开展铁合金行业余热回收利用和自动化系统技术改造。
能源化工。持续推进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形成千万吨级油气田,改造提升炼油和油气化工,推进发展新型煤化工。积极实施格尔木炼油厂扩能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油气化工产业与盐湖化工、煤化工产业融合发展,开发下游高附加值产品。
特色轻工。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树立青海制造品牌良好形象,构建具有鲜明地域优势和高原特色的轻工产业体系。依托三江之源自然品牌,借助千年冰川、万年雪山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天然饮用水产业,打造一批大企业、好品牌。加快藏毯一体化发展,建成集藏毯研发、加工、展销、原辅材料交易和售后清洗、修补为一体的国际性藏毯之都。促进服装服饰产业品牌化发展,大力发展民族服饰业和民族特需品产业。扶持清真食品产业,推动农畜产品下游精选、精装、精细化加工,保护发展地方品牌产品。依托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柴达木四大生态品牌,将黑枸杞、牛羊肉、牦牛奶等原生态生物资源打造成高档品牌消费品。提升发展昆仑玉、唐卡、藏式饰品等民族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产业集群。
建材产业。支持发展特种水泥、高标号水泥及构件产品。鼓励企业发展钢化玻璃、中空玻璃、泡沫玻璃及幕墙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生产锂铝硅玻璃、硼硅玻璃、太阳能光伏光热玻璃等特种高端玻璃。拓展硅灰石卫浴系列产品市场。发展PVC系列铝塑型材及高强石膏粉、纸面石膏板、石膏后加工产品等新型建筑材料。加快提升氢氧化镁、电熔镁砂等高端耐火阻燃产品档次,形成百万吨级产业规模。
二、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以抢占特色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为目标,滚动实施“百项创新攻坚工程”项目,着力构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千亿元锂电、光伏光热、新材料产业集群,使新兴产业成为带动全省工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
新能源制造业。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锂电产业基地和重要的光伏光热制造基地。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系列产品、风机整机制造及零部件等配套产品。深入推进锂资源整合,实现集约开采利用,以储能电池为重点,扩大正负极、特种隔膜、电解液等产品产能,争取突破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单体电池、高功率密度超级电容及电池系统集成技术,并开展规模化生产应用。
新材料产业。以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等为主攻方向,重点发展铝基、镁基、钛基和锂合金等新型轻金属合金材料,镍基下游高端合金及功能材料;开发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为主的新型化工材料;壮大发展LED光电材料、铜铝箔电子基材,电子级碳化硅、单晶及外延片等电子材料以及高纯氧化铝、蓝宝石、超级碳材料等人工晶体材料;跟进发展石墨烯等新材料。
电子信息产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电子信息制造优势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元器件、光纤等电子信息材料产品,逐步发展传感器、射频识别等数据采集设备,发展高性能低功耗存储设备。依托信息产业园,集聚一批大数据智能终端设备部件配套生产企业,实现终端产品制造与大数据应用服务互动发展。加快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大力推广应用国产工控软件系统与设备,提高关键技术自主可控能力。
生物医药产业。积极利用现代生物提取技术,以健康制品和药品两大系列为方向,构建特色生物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加强中藏医药传承和研究,扩大中藏药材GAP种植规模,运用创新技术,开发一批中藏药新产品、新剂型,推动民族药产业化。积极发展冬虫夏草、枸杞、沙棘、党参以及动物血液、脏器等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实现生物产业的规模化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高端数控机床等前沿技术和装备研发,巩固发展高速铁路专用机床、多轴联动系列加工中心等复合智能化、高速精密化高端产品及高精度零部件产品。引进培育新能源汽车,发展乘用汽车制造业。加快专用汽车、环卫设备、现代农业机械制造升级换代进程。支持发展石油机械、压力容器、非标设备和大型铸锻件及基础零部件等产业。培育发展应急设备制造产业。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完善维修、保养、运行服务体系,推动装备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中高端迈进。
三、大力拓展工业新业态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和“两化”融合为突破口,激发社会创新、促进大众创业,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形成新的工业增长点。
节能环保产业。加快构建涵盖技术研发、产品与装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服务的节能产业链。加大对高效节能燃烧、余热余压利用、节电、节水和粉尘治理等技术的推广和扶持力度。探索建立电器和机械设备拆解回收产业链,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升级改造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建设西宁“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针对工业园区及企业循环化改造,布局发展工业固废、污水、危险废物等协同无害化处置产业。鼓励采矿业应用新技术开展精采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研发牛羊粪便无害化环保处理技术装备,壮大新型水处理技术装备、生活垃圾处理成套化设备等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制造产业。
信息技术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得到深化,初步形成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围绕大数据中心建设和“云”工程应用、产业链培育,引进大型数据服务企业和国内电子百强企业落户我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研发、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和制造产业组织新模式,不断催生新型服务业态。围绕智能制造、智能监测监管、工业自动化控制、机器人替代工程等物联网应用,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发展。
四、优化工业生产力布局
调整优化区域产业分工,明确定位,形成以三大园区为主体,县域经济为补充,各具优势、错位发展的生产力布局。充分发挥西宁创新要素集聚和海东区位优势,引导新能源、新材料、特色轻工、新型建材、高端装备制造等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西宁、海东两大园区布局,进一步提高东部地区环境准入门槛,严禁新上高载能高污染项目。充分发挥柴达木地区资源能源和土地优势,抓好化工、有色冶金等基础原材料产业和多元化能源产业。鼓励海西、海南、海东及其它有条件地区利用荒漠、荒滩、荒地、荒坡、荒山有序发展光伏光热风力发电、高原生物等新兴产业。支持各地以市场为纽带,因地制宜,错位发展,促进园区间产业梯度转移。根据危化企业安全管理和生态敏感性需要,加快城市危化企业搬迁改造。
第三节 促进服务业大发展
把加快服务业发展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支点,高起点谋划现代服务业布局,依据各区域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功能定位,规划建设一批服务业集聚区,加快高原旅游名省建设,全力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贡献率。
一、做强旅游支柱产业
持续打造大美青海,着力构建“一圈三线三廊道三板块”旅游发展格局,把我省建设成为中华民族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国家生态旅游目的地、国家丝绸之路战略支点上黄金旅游目的地,努力建成旅游名省。到2020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达到40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00亿元。
进一步增强旅游综合服务能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推动旅游资源市场化改革,构建旅游投融资平台,引进战略合作者,高水平建设重点景区和配套基础设施,有效提升景区的整体品质和美誉度。提高铁路、民航与城市交通的换乘效率,实施交通干线与3A级以上景区衔接通达工程。加快西宁、格尔木、玉树等旅游集散地建设,完善游客咨询、服务和救援体系。规范提升青海湖、塔尔寺、坎布拉、年保玉则、互助北山、贵德、茶卡、可鲁克湖等重点景区品质和档次,打造三江源生态旅游区、祁连山风光旅游带等国际旅游目的地,力争新增5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促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发展全域化、全季节旅游,推进旅游与民族风情结合,丰富旅游专项活动,促进我省旅游由“旅长游短”向“快进慢游”转变、由观光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积极发展休闲观光、极限挑战、深度自驾、屋脊探险、影视摄影、乡村游、冬春游、老年旅游以及中藏药健康旅游等旅游产品。充分依托独特的森林、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湿地旅游等生态型旅游产品。打造高铁特色旅游线路,开发沿线旅游产品。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推进旅游与农业、工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独具特色和魅力的旅游业态。开发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旅游服务产品,推动旅游定制服务,满足个性化需求,深化旅游体验。
推动旅游跨区域合作发展。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青藏铁路沿线、中国长江、黄河之旅等旅游推广联盟,加快旅游外联通道建设。完善区域旅游合作机制,推进青藏旅游一体化,共建川滇甘青国际旅游目的地,促进“黄河上游大草原”、“大香格里拉”、“大九寨”、“三江源”、“大年保玉则”旅游经济圈合作开发,实现旅游资源共享、品牌共建、线路互联、节会互参、市场互动。积极发展入境游,推出面向国际市场、周边省(区)的环线旅游产品。
二、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
现代金融。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左右,加快完善商业性、开发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的机构体系。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一批民间资本控股的商业银行,降低准入门槛,实现民营银行设立常态化。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及产品,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推动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推行绿色信贷,发展碳金融产品。支持并规范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加快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大力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公募私募投资基金,多渠道推动股权、债权投资。大力发展现代保险业,提升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服务管理功能。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落实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现代物流。加快整合与合理布局物流园区,鼓励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降低物流成本。把西宁市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国家级区域性物流节点、海东和海西建成区域级流通节点。建设曹家堡综合保税物流中心、朝阳现代生活资料物流园、格尔木综合物流园、恰卜恰农畜产品物流园等一批物流园区。加强重点城镇物流节点建设。促进物流业与重点产业园区有机结合,鼓励物流企业参与制造业供应链管理,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重点发展冷链物流、应急物流、保税物流和空港物流,积极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提升物流体系综合能力。促进快递业发展,建设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建设国家物流公共信息青海服务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和物流协作。在城市社区和村镇布局建设共同配送末端网点,鼓励供销系统、邮政系统、商贸零售系统龙头企业充分拓展既有配送业务。加快西宁共同配送试点城市建设。
商务服务。大力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管理咨询、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认证认可等咨询服务,积极发展广告、会展、会计、审计、税务、法律、信用评估等专业服务。依托商务服务集聚区和众创空间,大力发展高端商务咨询,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务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促进商务咨询业集群化发展。重点加快水井巷中央商务区、海湖总部经济区、南川旅游文化商务会展区、建国综合商务区建设和发展。健全商务咨询服务职业评价制度,积极培育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商务服务机构。
科技服务。积极开展研发设计服务,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外研内产”,支持省内企业在国内智力集聚地区建设技术研发中心,进行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借助外脑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标准化实验室等基础能力建设,支持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服务,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发展远程检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业态。
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向工业生产经营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加快“青海朝阳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扶持一批骨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大宗原材料网上交易、工业产品网上定制等业务,继续依托国内知名平台增设“青海特色馆”。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建立产供销一体的农畜产品专业网络批发市场。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协同发展。加大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网络设计、网络维护等产业链的支持力度。
三、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商贸服务。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千亿元,年均增长10%。增加有效服务供给,保障基本消费,扩大品质消费。发展网络化服务新业态,适应线上与线下互动、传统商贸与电子商务融和发展的新形势,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发展体验消费,实现多业态发展。扩大信用消费、电子卡消费,促进城乡消费增长升级。积极建设农牧区骨干商品流通体系,引导和支持商贸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建设完善一批大型批发交易市场,支持州府和县城传统商业区改造,加快社区商业网点建设。
房地产业。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居民生活需求,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坚持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并进,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投放量,协调发展商业性地产和保障性住房,优化住房供应,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健全房地产开发经营体系和物业服务体系,发展家居装潢、租赁经营,延长房地产产业链。
社区服务。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实现全省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全覆盖,农村社区服务设施达到70%。建立全省三维社区服务中心,加快发展物业、家政、托幼、病患陪护、社区康复、救助等业态。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引导便利店等新业态进社区,规范和拓展代收费、代收货等便民服务。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引导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企业到社区设立便民站点。探索建设商务休闲、夜间休闲、旅游休闲等特色街区。完善家政服务设施,健全家政服务网络,加强家政服务品牌建设。鼓励在乡村建立综合性服务网点,提高农村居民生活便利化水平。
健康养老。顺应人民群众安心养老、追求健康的愿望,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达到38张。围绕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水平,逐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文化、健康旅游、体育健身等多样化健康服务。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式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以东部城市群为重点,强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高标准建设养老产业示范基地,鼓励农牧区发展具有当地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养老服务。发展老年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特色中藏药健康等服务业态。大幅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外商投资进入健康养老领域,支持兴办或托管护理院、康复医院、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提供临终关怀的服务机构。
信息消费。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速、降低网费,形成线上、线下联通互促新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推进电信普遍服务。扩大电子商务、智能家居等消费,发展使用权短期租赁等分享经济模式。支持发展基于现代网络技术支撑的综合信息服务消费平台,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产业,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数字旅游、网络艺术品等消费。推进具有民族特色的信息资源开发和应用服务,加快少数民族特色信息内容开放和网站建设。
四、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
放开市场准入,减少对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将营改增扩展到服务业全领域,减轻企业税负。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优先安排服务业设施建设用地。推动企业信用建设,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逐步形成以诚信为核心的服务业监管制度。
第四节 推动园区经济发展上水平
坚持走差异化、集群化的园区发展道路,深入推进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能和区域竞争新优势。
一、推进农牧业产业园区建设
到2020年,创建15个省级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力争创建5个国家级示范区。依托东部特色种养高效示范区、环湖农牧交错循环发展先行区、青南生态有机畜牧业保护发展区和沿黄冷水养殖适度开发带,集中力量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大力开展高效种养、良种繁育、新品种培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提升工业园区综合功能
到2020年,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0%,引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强化园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加大对园区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的二次开发,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加快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建立完善园区项目准入评审体系,形成与园区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产业规模和结构。建立煤电油气运协调机制,构建技术研发、产品设计、试验检测、成果中试、企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产品展示、市场信息、电子商务、物流配送、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体系。支持在重点产业园区和工矿区,发展零部件维修、辅材供应、生活服务、咨询服务等配套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