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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药监局印发《2015年全省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2015-03-27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15年全省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对2015年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着力在七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稳妥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探索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稳步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新版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户籍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无许可条件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和方法,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行为和过程监管的全覆盖。
 
       二是全面推进食品经营监管制度建设。结合总局即将出台的食品经营有关规章办法,研究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操作细则和办法。积极试点推行大型食品经营单位风险自查报告制度。
 
       三是积极推进食品经营日常监管。加强对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批发市场以及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和重点行为的日常监管。继续推进和完善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
 
       四是扎实推进食品经营监管专项治理。强化重点问题监管,加大对带有共性的、存在潜规则的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消除风险隐患。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食、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力度。
 
       五是逐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的监管。初步建立食用农产品的合作衔接机制,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后的监管职责。研究制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经营监管规范,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衔接。
 
       六是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全业态监管,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继续组织开展农村儿童食品专项整治。
 
       七是创新和完善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全面推动食品经营者建立自身食品安全制度规范,明确经营者首负责任、食品安全人员管理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实施“黑名单”制度、失信惩戒制度等,建立完善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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