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办食监三函〔2015〕247号
  
2015年05月11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05月11日 发布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依法科学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总局决定开展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获得许可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1.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产品批准、生产、经营等情况;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范围、资质、能力、人员、原料和产品检验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进行。总局食监三司负责调查工作的整体组织部署和督促落实。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负责建立维护网上填报信息系统,收集、汇总调查数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生产企业的数据填报工作,并负责对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行政区域内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生产企业。
(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生产企业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按照网上填报信息系统(网址:https://123.127.80.3/dcb/login.jsp)的要求,逐项如实填写调查表。并同时将A4规格纸打印的调查表、汇总整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生产许可等证明材料一并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报送的纸质材料应逐页加盖单位印章,调查对象为个人的,应逐页签字。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及时对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生产企业填报信息、报送的书面材料进行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审核,指导填报人完成调查填报工作,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调查工作情况汇总并书面报告总局。
五、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审核,确保此次调查工作的质量。同时,以此次调查为契机,按照产品品种、生产企业类别,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保健食品监管档案。
联系人:靳发彬,贺强(网上填报信息系统)
电 话:010-88330535,63703552
传 真:010-88374394,63703550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5月11日


揭秘印度生意最火爆的代孕工厂
虫草中添加“伟哥”?专家称无检验依据
火锅、小龙虾越吃越想吃? 地餐馆调料检
实拍妇科实习全程:女人越漂亮越容易得
英女子得了“睡美人症” 每天清醒两小时
                      
别对疾病的小信号视而不见
美容觉可以改善脸色 打鼾却让你老丑笨
盘点乳房太大对女人带来的健康危害
罂粟壳吃了有什么感觉
英国脱欧,对我国营养保健产业的影响
雾霾下的自救方案(2017版)
萨德对中国保健食品的进出口有何影响
日本核辐射地区生产的食物吃了怎么办
H7N9病毒中话鸡肉 产业安全促发展
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信息专报(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