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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下载

2015-05-20 来源:121健康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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