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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精钠已告别饮料 未注意新旧标准变更 相关企业“交学费”

2016-05-19 来源:中国食品报
   不久前,河南省食药监局公布一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其中洛阳海碧饮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洛阳海碧)生产的海碧汽水被检测出糖精钠。很多消费者疑惑:这种物质到底对人体有无影响?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和糖精钠有“不解之缘”。它是一种食品添加剂,我们平时吃的冰淇淋、膨化食品等都含有糖精钠。在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实施之前,旧的标准中饮料类是允许按照国家规定使用糖精钠的。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有了糖精钠的替代品之后,糖精钠在部分食品中退出了历史舞台。
  
  意外 国家标准变更,海碧“中枪”
  
  河南省食药监局公布的抽检报告中,洛阳海碧饮品糖精钠检出值为0.04g/kg。在2011年6月20日实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中,糖精钠最大使用量0.15g/kg。如果按照此标准,海碧饮品糖精钠检测值是完全符合规定的。但是,2015年5月24日,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实施,糖精钠从饮料类中消失,自此,糖精钠彻底和饮料说拜拜了。除了糖精钠外,海碧柠檬果味汽水菌落总数超标。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在新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的交替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没有及时调整到位,导致海碧汽水“中枪”。关于菌落总数超标,海碧生产线是全自动生产线,抽检当日的生产参数记录显示非常正常,整批的检验结果全部合格。抽检不合格应是极个别瓶口微裂而造成的单体(单瓶)不合格现象,属偶然事件。此前,海碧在国家、省、市等各级监督部门的检验中还从未出现过微生物超标现象。
  
  其实,在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实施之后,“中枪”的不止洛阳海碧一家公司,全国多家饮品企业“中枪”。究其原因,大多是饮料企业对新的标准不了解,仍然按照老的工艺流程生产,最终造成问题饮料流向市场。比如,陕西省食药监局抽检饮料类时发现,一家饮料企业生产的苹果醋含有糖精钠;山东省食药监局抽检饮料类时发现,一家饮料企业生产的蛋白饮料含有糖精钠;广西食药监局在抽检饮料类时发现,一家食品企业生产的酸乳饮料含有糖精钠。
  
  企业说法 糖精钠是从原料中带入
  
  不少人认为,糖精钠是企业生产过程中为了增加饮料的甜度,直接加入的。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不少饮料中的糖精钠是跟随原料带入的,海碧中检测到的糖精钠成分就是跟随原料进入的。“我们从不添加糖精钠,它是随着原料带入的。”海碧负责人说,事发后,公司立即和原料供应商一刀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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