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央视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对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问题进行了公开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省局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对全省防晒类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要立即行动,开展对防晒类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防晒类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防晒类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确保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覆盖到每家防晒类产品生产企业。检查重点为生产和质量管理记录是否规范和完整,宣称防晒的化妆品是否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是否按批准的配方投料生产、所使用的防晒剂是否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标签标示是否根据要求标注相应警示用语等。二是加强对市场销售防晒类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各地要结合年初部署的规范化妆品产品注册及备案专项治理工作和“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以总局发布的公告为线索,以商场、超市、专卖店、批发市场、电商平台为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进货索证和查验制度,严禁销售无合法批件、标示配方与批件不一致、无中文标签的防晒类化妆品。三是加强对防晒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采取咨询讲座、媒体报道、张贴海报等形式,在近期开展一次防晒类化妆品监管政策和科学选购知识的集中宣传,提升消费者对防晒化妆品的辨识能力。同时,结合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约谈、发放监管政策告知书等方式,加强对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的宣传教育,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国家总局已通报了146批次防晒类化妆品检出成分与批准配方不一致,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其中涉及我省有2家企业共4批次产品。